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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乱伦这个问题
2024-09-29 0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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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本文所用“乱伦”一词,概念仅指血亲和近亲之间的性关系。至于儒家的纲常理论把这个概念范围扩大到非血缘关系、如翁媳,叔嫂,侄婶之间,那不在本文探讨范围。

在现代人类社会中,血亲乱伦(父女,母子,姐弟,兄妹)绝对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禁忌。这种禁忌在人类目前几个主要的发达文明中都存在。而近亲乱伦(表姐弟兄妹,堂姐弟兄妹)则在人类中至今并没有形成普遍的文化禁忌,只是被很多发达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而已。热带丛林中原始部落的人类血亲乱伦情况,因手头资料不足,暂不予深究讨论,因为我只想针对已经达到相当文明程度的人类社会里的乱伦现象,结合我了解的一些知识和信息,表达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一点点思考。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血亲乱伦,或者叫血亲婚姻的禁忌,是一种文化产物,而不是生物演化产物,也就是说乱伦禁忌只有文化属性,没有生物学属性。因此这种禁忌的出现不可能早于、而只能晚于人类最早期的文明。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公元前3500年~1500年的古埃及,很多代法老王都娶自己的亲姐妹来传宗接代,以“保持血统纯正”。在被西班牙人消灭之前,南美的印加帝国的每一代国王,都是上一代国王与自己的姐妹血亲乱伦产生的后代。

根据我了解,古代中东美索不达米亚人,苏美尔人,他们的性行为是放荡不羁的,是不忌讳血亲乱伦和血亲繁殖的,近亲繁殖更是不成问题。

时间稍后的犹太教经典《圣经.旧约》里关于以色列人祖先历史的记载,里面近亲婚姻甚至血亲婚姻的故事很多。亚当夏娃的子女要继续繁殖后代,必然没有选择地只能在血亲姐弟兄妹之间婚配。造方舟的诺亚有三对儿子儿媳,他们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在近亲甚至血亲内繁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犹太历史中最重要的几个关键人物,都是血亲乱伦的后代:

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娶了他的同父异母妹妹撒莱(后改名叫撒拉)为妻。亚伯拉罕有两个兄弟,哈兰和拿鹤。拿鹤娶了兄弟哈兰的女儿、自己的侄女密迦为妻。

而亚伯拉罕的侄子、哈兰的儿子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与自己的父亲乱伦,繁殖出的后代成为中东两支游牧民族摩押人和亚扪人的始祖,他们的后裔,今天已经被归入约旦阿拉伯民族。 而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娶的妻子利百加,是他叔叔拿鹤的亲孙女,也就是自己堂弟的女儿,算近亲繁殖。由此可见,晚至亚伯拉罕时代(公元前2100年),中东地区还没有形成血亲乱伦的文化禁忌,血亲内婚姻是完全不忌的。

再看看摩西时代(公元前1500),摩西的父亲叫暗兰,他娶的是自己父亲的妹妹,也就是他的姑姑约基别,生下了摩西和亚伦。尽管当时犹太人住在拉美西斯法老统治时期的埃及,也很难说这就是犹太人受了埃及习俗的影响。

再来看500年之后的大卫王时代(公元前1000年)的情况有什么变化。大卫王有个儿子叫暗嫩,他迷恋自己的同父异母妹妹他玛,设下计谋强奸了他玛,得逞之后就变得十分厌恶她而要赶走她。他玛不愿意走,说:“不要这样.你赶出我去的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由此可以推知,只要取得大卫王批准,暗嫩是可以娶自己的同父异母妹妹的。

《天方夜谭》的故事集锦里,阿拉伯地区的国王们和商人们,表亲堂亲之间的婚姻倍受推崇,至今在那里也很普遍,可以看出这种中东闪米特人自古以来的传统,至今没变。

古希腊神话里的男女众神,性关系错综复杂,其中不乏血亲近亲乱伦的,比如娶亲身母亲。然而要说古希腊人是在没有任何人间实例样板做参考的条件下,是单凭勇敢不羁、不怕犯忌的狂野想象力而编造出那些众神的乱伦故事的,我是绝对不相信的。

到了公元前后的几百年,从西方的罗马帝国到东方的春秋战国秦汉帝国,帝王贵胄们血亲乱伦的故事不绝于史书。西汉封国的齐王与自己的姐姐乱伦被发怒的孝文帝处死,说明血亲乱伦的禁忌在西汉已经形成制度了。专门聚焦于宫殿里高层人物活动的史官,一般不会浪费笔墨在普通民间百姓的性生活上的,但这并不表明那时候中国民间百姓的性生活就比庙堂王府后宫里正经多少。一种官方禁忌自上而下推广到整个民间,最后形成习惯,没有千儿八百年是做不到的。

西方中世纪1000多年的欧洲各诸侯邦国竞争史中,宫廷和民间的血亲乱伦现象还是非常普遍的。影视剧《权力的游戏》里有所反映。而东方中国,血亲乱伦在皇室的渐渐绝迹应该主要发生在儒教纲常伦理观念深入普及到全社会的宋代以后,至少,以鲜卑突厥血统为主的大唐,在统治阶层内部,乱伦行为还是非常活跃的。

以上事例只为了说明一点:血亲乱伦的禁忌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分阶段逐渐形成、逐渐巩固的一种文化现象。在血亲乱伦中,最早形成禁忌的是母子,最晚形成禁忌的是父女。

我们今天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血亲繁殖,近亲繁殖,会令后代出现先天性遗传疾病的概率大大增加。这一点,古人也一定能观察得到。但我想指出的是,血亲乱伦成为普遍的文化禁忌,是很晚很晚才出现的,至今最多不会超过1000年。另外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 近亲甚至血亲繁殖是人类的祖先不得不选择的生存方式,贯穿人类文明诞生之前之后的漫长历史,它是人类这一物种演化历史的一部分,甚至很可能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东西方自由世界出产的各种Pornograph产品中,专门有一类属于表现血亲乱伦的,之所以有这种产品,当然是因为有市场需求!为什么有这种市场需求?当然是因为有那种心理需要嘛!做不做另当别论。而这种心理需求,我认为,也是人类的物种演化史的遗留产物,某种程度上,是存在于遗传基因中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

我们可以做个简单推理:假定现在全人类70亿中的每个人的每一代男女前辈双方都没有血缘关系,于是,向上倒推一代,就会有2位直系前辈;倒推两代,有4位;倒推三代,有8位…….,这个关系式是2 的n次方,倒推到第40代(也不过就是千把年前),直系祖先的数量就已经是个天文数字: 1,009,511,627,776(1万多亿),我的天!这是地球上不可能存在过的人口数量。结果只能说明,每个人的祖先中都有大量的近亲甚至血亲。最新的人类遗传学研究指出,7万年前走出非洲的那一拨儿智人,最初参加长途迁徙的人口数量不大可能超过200个,而且很有可能曾经一度智人总人口数量减少到不足100。 如果这个推论是真实事实的话,那么就产生出一个“正面”和一个“负面”的两个结论:1.“四海之内皆兄弟”是有根据的,全人类差不多都是亲戚。2.今天的全人类,每一个人的很多代祖先都是近亲繁殖乃至血亲乱伦的后代。

现在来讨论一下血亲和近亲繁殖。近亲繁殖带来后代先天性疾患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个现象不可能迟至20世纪才被人注意到,应该很早就被发现了,但是再早也不会早于纯游牧这种生存方式最初产生的公元前1000年之前。因为有人类学研究表明,人类当中最先发现男女性交与怀孕之间的简单因果关系的,不是农耕民族,而是游牧民族。是游牧民族首先发现女人必须与男人交配之后才有可能怀孕,因为游牧生活能让长期接触不到男性的女人一直不怀孕这个现象被观察到。另外,相对于人口聚集定居的农耕民族和畜牧民族,游牧民族(通常是家族血亲部落)内发生血亲乱伦的情况更平常更普遍,因而形成文化禁忌的时间也晚得多。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同时游牧活动区域非常偏远的游牧部落(比如一些东北西伯利亚地区的通古特部落和北美的因纽特部落),如果从来没有机会与其他游牧部落发生关系——征服或被征服,联盟或交换联姻等,甚至根本无法形成血亲乱伦的文化禁忌,近亲繁殖甚至血亲繁殖是他们没有选择的唯一繁衍方式。

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普遍被禁止,起始于二战之后的欧洲发达国家,原因与全民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有密切关系。在前现代社会里,近亲繁殖造成的缺陷后代,本身会在社会生存竞争和择偶竞争中被自然淘汰掉,不会继续产生后代而把先天缺陷继续遗传下去。因此,近亲繁殖的弊端产物只在一代人时间内就被消化控制住。在没有社会福利和全民医疗保障的年代,先天痴呆畸形残疾的人不会给社会造成多大负担,充其量只给其出生的家庭带来轻重不一的灾难。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生出这样的呆残孩子,运气好的从小被教会慈善机构领去抚养长大变成杂役、敲钟人或看门人;运气不好的,成年后自生自灭。但是对于帝王家族来说,长期近亲繁殖所生的后代,包括王位继承人,由于没有生存竞争和择偶竞争的淘汰机制,遗传缺陷得以继续一代代传递下去。结果就是在某个时间点发生王朝灾难的总爆发。在欧洲掌握权势长达1000多年的哈布斯家族的消亡,以及欧洲很多王国的垮台,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大家族内过度的重叠近亲繁殖有关。

然而有一个现象可能大部分的人没有注意到:近亲繁殖固然令生出先天痴呆残疾婴儿的概率大增,但同时也令诞生出一个天才婴儿的几率大增。为什么会这样?其实了解孟德尔遗传理论的人都明白等位基因叠加造成后代显性性状加强的原理。等位致病基因造成患病婴儿的几率增加,另一方面等位高智商基因也造成诞生天才的几率增加。

历史上有很多著名人物的父母都是近亲关系,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就列举一下近代欧洲几百年里出现的几个典型的高智商著名人物:牛顿的父母是近亲;达尔文父母是近亲,而且他本人又娶了自己的表姐;最著名的高智商天才恐怕就是爱因斯坦了,他的父母也是近亲。近1000年以来,还有很多的西方杰出人物,分别在科学,哲学,音乐,文学,艺术方面有杰出成就,对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过巨大贡献,而他们的父母也都是近亲,这里就不一一举出名字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查考。至于中国,古代就有不少名人出自近亲父母,而当今的有名例子就是李嘉诚的两个儿子都是与他的表妹所生。

在欧美国家生活工作多年的朋友,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相对于中日韩这样的东亚人,白种人的智商分布差异性更大。具体说就是,东亚人虽然也有相对聪明的和愚笨的,但是个体之间差异并不是太大,绝大部分人的智商水平都分布在平均线附近;但是白人就显著不同,愚笨的特别愚笨,聪明的却极其聪明!虽然很少遇到特别聪明的,但是一旦碰上一个,那是绝大部分东亚人难以望其项背的;而大部分的普通白人,普遍智商不怎么高,简单说就是白人的个体智商差异,远远大于东亚人的,他们的个体智商分布更分散,比较远离平均线。我个人的观察与加拿大心理学教授Dr. Philippe Rushton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

插一句,白种女人也是,漂亮的不多,但是美的就极其美,丑的就极端地丑。这个现象被我注意到很多年了,我一直思考不出原因。最近我突然开窍,认为这跟历史上欧洲人的乱伦习俗结束很晚有关。

相对于欧洲白人,东亚人(主要是中国人)由于儒家纲常伦理观念的作用,较早地形成了乱伦禁忌,甚至把这个概念大大扩展到了非血缘亲属的性关系上。加上历代中国人都牢牢抱有的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出人头地的不懈追求,生出痴呆残疾后代被看做是一种耻辱,因此普通中国百姓在乱伦、尤其还生出乱伦后代的现象方面远不如欧美白人来的那么普遍,如果生出先天残障儿,多半在一出生就被弄死了。血亲乱伦生子之类的新闻在整个西方世界时有报道。

我认为我的这种判断也与很多历史和现实事实比较吻合。一般的中国人,比起一般的白人,能力上一点不差于他们。但是近现代中国人里的最顶尖的精英,比起西方白人里的顶尖精英,差得就不是一点点了!西方各个时代出现的哲学政治文化科学艺术精英,比起东方同行来,那种卓识洞见,那种高瞻远瞩,那种开创性思维,那种绝妙的想象力,是往往让后者绝望的(前提必须是在后者懂了之后。如果根本不懂,那也是绝不会心服的。最多的是心服口不服)中国近1000年来没有出现对人类思想和文明进步做出贡献的人,是不是也跟自宋朝以后形成全民族一致认同并相对严格遵守的乱伦禁忌有丁点关系?我对此不敢断言。

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代人对于血亲近亲乱伦的性质认识是有一定片面性的,过分夸大了它的危害而忽视了它的另一个有利的副产品。对乱伦行为的普遍的憎恶感,只有极少数原因来自对其不良后果的认知,而绝大部分是来自一种普遍的文化禁忌下的心理习俗。这种心理习俗与憎恶吃狗肉,憎恶同性恋行为没有本质区别。

另外我还观察到一个现象,自二战结束以后,全人类好像进入了一个相对平庸而缓慢进步的时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那种天才群星璀璨的时代好像再也不会出现了,再也见不到普朗克,德布罗意,爱因斯坦,玻尔,海森堡,薛定谔,狄拉克等一大批超级天才大脑一窝蜂地出现了。现在回头看这些人,谁能说他们仅仅是一批物理学家?他们同时还是卓越的哲学家,是他们不约而同地为后世的我们开拓出一个认知世界的崭新的思维维度。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半个世纪以来,还没有任何人能超越他们。

与近亲繁殖行为相反的一个主张是在远离本族血统的外民族中择偶,越远越好。这样做固然大大降低近亲繁殖容易出现的遗传疾病机会,然而却也大大降低了后代里面出天才的概率。纵观近几百年人类社会里涌现出的有杰出成就者,几乎看不到跨种族的混血儿。

但是,我们能因此修改法律,全面放开近亲结婚的禁令,以期在未来几十年出现若干近亲繁殖带来的超级天才而吗?甚至改变观念,视血亲乱伦为正常吗?当然不能!现代社会不能承受大量先天残疾痴呆者造成的终身医疗和救济福利负担。

民主社会是否应该利用一种短期不道德手段,人为提高天才出生率来实现某种国家目标?这里面涉及到更大的哲学问题和矛盾,我无力研究解答。

但是,一缕曙光已经照过来了,人工智能技术和遗传基因编辑技术的突破,给人类做为一种智能生物的自身演化提供了一种新的优化方式甚至多元的优化方向。利用人工智能对人类全部基因编码进行分析,破解出隐藏在其中的“万能自然生命算法”(或叫“上帝算法”),将能否在生物学意义上,给人类的加速自我完善创造可能?这个问题,请容我思考之后再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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